晋园协字〔2019〕6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园林绿化企业:
2018年2月,省住建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为了贯彻落实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会参照省住建厅原一级项目经理的条件,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晋园协字〔2018〕1号),并举办了6期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已有1100多人取得了项目负责人证书,培训结束后园林绿化企业普遍反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太高,脱离了园林绿化企业的实际。之后,协会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参照省住建厅原二级项目经理的条件,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晋园协字〔2018〕13号)。补充通知规定:符合省住建厅原二级项目经理条件的,可申报小型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小型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小型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小型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有关事宜,按照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园协字〔2018〕1号)的规定办理(具体内容详见晋园协字〔2018〕13号)。
为搞好2019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含小型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现组织全省各园林绿化企业进行摸底预报名,培训考核收费标准仍按去年的标准执行。此次培训定于本年6月,协会将根据摸底预报名情况安排今年的具体培训事宜,希望各园林绿化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报名,以便协会更好地组织培训工作。
各园林企业报名请填写报名表(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sxfjylxh@163.com.。如有疑问请与协会联系,座机电话:0351-8339304,张蕾手机:13834584662,杨雨凝:18235133572。
附件1:13号-关于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2:山西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含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摸底报名表.docx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