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园协字〔2019〕3号
各会员单位: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协会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经提示后仍一年内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注销会员资格。”因此,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协会换届以来,大多数会员单位都能积极主动地缴纳会费,截止每个年度末,积极主动缴纳会费的单位2017年53个、2018年99个。但也有少数会员单位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缴纳协会会费。现将对2017——2018年度未缴纳会费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以下13个未缴纳2017——2018两年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取销会员资格,通报全体会员周知:
1、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太原市万通茂园林绿化公司;
3、山西炜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山西瑞茂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大同市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山西圣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7、大同市瑞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8、大同市凯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9、太原市学府公园;
10、太原市龙潭公园;
11、太原市街心公园管理所;
12、侯马市春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3、山西甲天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7个未缴纳2018年会费的会员单位进行降级提示,按照降级后的协会内的级别履行义务,通报全体会员周知:
1、山西玉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副会长单位降为常务理事单位;
2、山西晋中开发区高路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常务理事单位降为理事单位;
3、山西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由常务理事单位降为理事单位;
4、太原建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常务理事单位降为理事单位;
5、山西绿佳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由理事单位降为会员单位;
6、山西丰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理事单位降为会员单位;
7、霍州市常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由理事单位降为会员单位。
特此通报。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