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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省风景园林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发布时间: 2024-04-22 15:38:00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风景园林,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美丽山西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我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省开展山西省风景园林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工作。现将2024年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与对象。山西省风景园林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包括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公园运营服务、园林植物保护等五个子项。

二、评价范围与时间。凡我会的会员单位自愿提出申请者,均可参加本评价活动,参加评价的工程(项目)为入会后开展的工程(项目)。各项申报表请在协会官网(http://www.sxylxh.com/bgxz/index.jhtml)下载。请务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协会秘书处,评价活动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间与有关事项安排,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群实时通知。

三、评价方法与要求。评价工作由我会在全省风景园林行业组织开展,参加评价的单位要在内部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协会的评价标准和要求,择优推荐参加协会组织的等级评价。申报工程(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为副会长单位不超过5项、常务理事单位不超过3项、理事单位不超过2项、会员单位不超过1项。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合同名称相扣合,具体到一个实际的标段或工程项目。本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价考核与评审。本评价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工程(项目)评价办法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评价:一是协会秘书处组织审查申报资料,二是对需要实地考核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三是召开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四是经协会支部会议和会长会议审定(或报备),五是考核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山西省风景园林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的各个办法,详见我会2024年下发的10号至14号文件。

五、评价总结与表彰。等级评价结束后,将对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各项等级评价胜出的项目,由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进行表彰,对其中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4年4月17日

晋园协字〔2024〕16号-关于开展山西省风景园林优质工程(项目)等级评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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