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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发布时间: 2024-01-03 10:30:37 浏览次数:

晋园协字〔20241

 

关于开展团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积极推进政府推荐性标准向团体标准转化加强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团体标准管理,规范引导团体标准化工作,提高团体标准质量根据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晋园协字〔2023〕24号),现向会员单位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立足行业结合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实际,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标准的导向性、实效性、普适性与科学性,为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保障。

(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园林绿化行业各领域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聚焦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模式,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白或不足,引导行业科学有序发展。

(三)结合实际结合标准实际应用情况和技术、市场等发展变化趋势,适时修订已发布的园林绿化行业团体标准,保障园林绿化行业团体标准的适宜性、先进性和引领性。

(四)符合法规。项目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二、申报要求

(一)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相关单位可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

《团体准备申报书》电子版于2024年3月29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sxfjylxh@126.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送至协会秘书处。

团体标准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协会联系人:

   13834584662(微信同号)

杨雨凝  18235133572(微信同号)

曹阿迪  15736870728(微信同号)

 

 附: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团体标准申报书.docx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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