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园协字〔2021〕14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我省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园林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我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等有关规定,在总结过去两年开展园林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原《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等内容的修订与合并,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并经2021年第一次会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1年3月14日
晋园协字〔2021〕1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