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园协字〔2021〕7号
各园林绿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全省园林绿化企业素质,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水平,我会在总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于2021年1月15日修订印发了《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实施办法》(晋园协字〔2021〕4号)。2021年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工作按照此文件要求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考核培训工作
2021年项目负责人培训按照随报随学的原则,依托协会“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培训学习与考核考试,报名参加培训的经考核通过后,即可为其开通网上学习平台,经考核、考试合格后,及时颁发项目负责人证书。报名考核学习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实施办法》(晋园协字〔2021〕4号)。
二、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工作
对2019年取得证书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可以通过所在园林企业统一报名,也可以个人会员的身份自行报名。报名需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申请表和撰写的业务工作总结(或技术论文、心得体会),报名经审查考核通过后,即可为其开通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经过协会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平台学习时长达标后,即可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携带项目负责人证书到协会办公室办理项目负责人证书复核手续。报名考核学习的具体要求详见《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实施办法》(晋园协字〔2021〕4号)。参加复核的申报资料请于2021年5月底前报送到协会秘书处,协会将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请各园林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报名。
附件1:《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2:《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申请表》
附件3:《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复核申请表》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1年3月3日
晋园协字〔2021〕7号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考核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