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园协字〔2020〕14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确立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制度。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精神,我会于2018年1月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试行)》,并开展了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标准》。
为加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我会在总结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评价标准》,结合本省园林绿化行业的实际,对2018年1月下发的《山西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今后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考核、继续教育、复核管理,将适用新的《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
附件:
1、《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办法》
2、《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复核申请表》
3、《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考核申请表》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