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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园林绿化企业试点开展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人: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发布时间: 2019-10-24 09:27:43 浏览次数:


晋园协字〔2019〕26号

 

关于在全省园林绿化企业

试点开展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的精神,我会在研究借鉴北京、广东、福建、四川、云南等省市园林协会开展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和《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制作指南》等文件,并决定2019年先在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试点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到2020年在全省园林绿化企业全面推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协会研究决定,2019年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先在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中进行,15个副会长、9个常务理事共24个单位提出申请,参加今年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申请参加的单位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信用等级评价的培训,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企业内部进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得分项目,积极收集有效的证明材料,认真制作《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和《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附件资料》,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试点企业上报的资料后,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组织进行了评审:

    第一,秘书处进行初审打分。秘书处首先审查申报资料的制作是否符合制作规范要求,其次审查各评价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最后对24个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逐项对照审查打分。

第二,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委员会首先对秘书处的审查内容、审查方法、审查依据进行审议,其次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查证质询,再次对秘书处的初审结论进行综合评议,最后还向协会今后的信用评价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并将作出的评审结论提交协会,具体结论为:3A级信用企业18个、2A级信用企业6个。

第三,协会党支部进行审议。根据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协会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要经支部会议审议,秘书处将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上报党支部,党支部召开会议经过讨论,同意专家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

第四,会长会议进行审定。2019年10月15日协会召开了二届七次会长会议,对专家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议,完全同意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决定对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8个企业(企业名单附后),授予“山西省园林绿化3A级信用企业”称号;对临汾市沈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企业名单附后),授予“山西省园林绿化2A级信用企业称号。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表示祝贺!协会希望获得等级称号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信用评价活动中继续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协会也号召广大企业会员单位向获得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称号的单位学习,在今后园林绿化市场活动中继续保持良好的企业信用。


附件:山西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名单.docx

         

 

 

 

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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