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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的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人: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 发布时间: 2018-02-05 10:33:33 浏览次数:

1、为什么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训?

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训,这是国家住建部的规定。2017年12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该规定的第四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2、如何参加项目负责人培训?

项目负责人培训由所在企业组织报名参加,企业根据协会2018年1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培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协会审查。

协会对各企业初审上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和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委托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进行集中培训。

3、何时开展项目负责人的培训?

现在,协会围绕项目负责人的培训进行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协会已经组织企业开始报名,二是委托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根据国家近年来的政策变化,组织教师修编培训教材、调整充实考试题库。春节后,按照先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后理事和会员单位的顺序陆续展开培训工作。

4、项目负责人培训收费多少?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正在根据新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不同内容要求,确定各自所需的培训课时,根据培训所需课时的多少,报请物价部门正在审核收费标准。

5、参加新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有哪些区别?

过去,省住建厅培训考核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这次,协会把过去取得“园林绿化项目经理”的人员,作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来处理。这样,参加新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有四大区别:

第一,资格审查不同:新参加培训的,按照文件要求的条件和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进行继续教育的,只提交原项目经理证书即可。

第二,培训时长不同:新参加培训的,集中授课时间要长一点。进行继续教育的,集中授课时间相对短一点。

第三,考试方式不同:新参加培训的,集中授课结束后要进行闭卷考试。进行继续教育的,要求参加集中授课达到规定的课时即可。

第四,收费标准不同:新参加培训的收费要多一点,进行继续教育的收费要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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